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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这是中国政府为推动长江经济带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而发布的指导性文件,首次明确了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这无疑是金融领域发出的对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全面支持的“号角”。过去十多年来,长江经济带的绿色发展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仍面临着资源环境压力与经济发展需求的矛盾、区域发展不平衡、资金和技术支持不足以及复杂生态问题带来的挑战。为解决这些突出矛盾,需要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国人民银行等7部委分别于2016年和2024年4月份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指导意见》,一是通过引导金融资源流向绿色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绿色转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二是通过支持低碳、节能、环保项目,绿色金融可以加速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帮助实现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三是通过支持生态环保项目、治理污染等,促进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四是通过评估和管理环境、社会和治理(ESG)风险,提升金融体系应对环境变化的能力,防范由气候变化、污染等引发的系统性金融风险;五是通过成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等措施,重点支持长江经济带等区域的生态保护和修复。截至目前,我国绿色信贷余额已超过35万亿元,覆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绿色建筑等多个领域,并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绿色债券市场之一。绿色基金的规模不断扩大,绿色保险也在环境责任保险和气候保险等领域逐步发展。长江经济带在过去8年里绿色金融取得长足发展,但仍然面临不小的挑战。一是长江经济带涉及多个省市间的协调执行,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优先级不一,可能导致政策落实的效果存在差异;二是绿色低碳项目往往面临高投资、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这可能降低金融机构的参与积极性。特别是一些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在推广过程中可能遭遇市场接受度低的风险;三是绿色金融统计和碳排放核算标准化体系尚未完全建成,不同地区和机构在数据收集、披露方面的能力差异可能影响绿色金融的整体推进;四是长江经济带各地区的金融市场发展不均衡,特别是中西部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和产品种类相对不足,可能限制这些地区在绿色低碳转型中的发展潜力。为了更好推动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指导意见》给出明确信号,即要推动金融对绿色低碳发展的全方位无保留支持,提出通过绿色债券、资产证券化、绿色基金等多层次资本市场工具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具体措施。这表明,长江经济带的绿色金融工具日趋多样,为不同类型的绿色项目提供了多元化融资渠道。笔者认为,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发力,做好金融的支持工作。一是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政策执行与区域协同。中央和地方政府需加强协调,确保政策在不同地区的有效执行。可以通过建立跨省市的协同机制,推动长江经济带不同区域之间的政策统一和资源共享,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堵点”;二是有必要进一步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为应对绿色项目融资风险,可以通过完善绿色金融风险管理机制,例如建立绿色金融保险制度、加强项目风险评估能力,提升金融机构对绿色项目的投资信心;三是加快推动数据标准化和信息披露。加快制定统一的绿色金融数据标准,并推动金融机构建立健全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四是加快支持欠发达地区的绿色金融发展。对于长江经济带中西部地区,政府和金融机构可以通过定向支持、财政补贴、政策性贷款等方式,加大对这些地区绿色项目的金融支持力度,促进区域经济均衡发展;五是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与技术创新。通过引入国际资金和先进的绿色金融技术,借鉴国际成功经验,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金融的创新发展。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绿色低碳技术的支持力度,推动技术创新与绿色金融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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